为进一步深化新三板改革,完善市场基础制度,优化融资功能,落实差异化监管安排,提高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我会拟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96号)进行修订,同时起草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凯发最新官方app下载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电子邮件:gzgsb@csrc.gov.cn。
3.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 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邮编100033。
4.传真:010-8806013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8日。
中国证监会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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