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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股转公司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
2019年02月28日

中国证券报:全国股转公司在此前发布的《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中新增了多项披露要求,哪些行为、事项将是全国股转公司在年报披露工作中关注和惩罚的重点?

新闻发言人: 根据《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2018年年报披露工作主要新增了如下要求:一是强调挂牌公司应认真梳理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外担保、资金占用、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规范财务信息披露。二是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要求,督促挂牌公司进一步规范商誉减值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审计机构高度重视商誉相关风险。三是督促主办券商、审计机构勤勉尽责,重点关注挂牌公司财务规范性、关联交易公允性等问题,充分揭示风险,审慎发表意见。四是强调挂牌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收入、金融工具等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以及全国股转公司已发布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医药制造业等多个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的要求,理顺准则适用的衔接,披露行业经营信息。

在2018年年报披露工作中,全国股转公司将重点关注风险外溢性强、舆情关注度高、财务规范性存疑的公司,以及挂牌公司及其大股东利用资金占用、不公允关联交易、违规对外担保等损害挂牌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为了更好地规范挂牌公司年报披露工作,维护证券市场公开透明的秩序,全国股转公司在年报通知中首次明确将对未按期披露年报的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给予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相关纪律处分信息将依法向社会公开,对挂牌公司今后参与资本市场活动将产生重要影响。这种处理措施将提高挂牌公司的违规成本,有利于督促其规范履行市场主体义务,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来源:全国 中小企业股转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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