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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分析:“一照一码”推行后,税该咋收,发票该咋管?
2015年08月14日

       7月3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表示,从今年10月1日起,将全面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由工商、质检和税务三个部门过去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一照一码”要来了,税务部门准备好了吗?8月12日出版的中国税务报,邀请高校专家、税务系统研究人员以及基层一线税务人员,探讨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对税收征管的影响,大家认为,以下这些问题会是“一照一码”推行过程中难啃的硬骨头!

 

一问:征管难度变小了吗?

 

  目前试点地区反映出一些困难和压力,税务登记率提高了并不意味着征管难度变小了。

  各个部门对“三证合一”仍未形成全面共识,信息共享应用还未完全实现,税务登记后续工作难度加大。“三证合一”后,新办市场主体对纳税申报等认知和遵从程度较低,主动办理纳税申报等涉税事项较少,给税源管理增加难度,带来税收征管风险。“三证合一”与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形成冲突。“三证合一”后,纳税人注销时证件如何收缴、注销等一系列涉及税务登记证件管理问题的处理方法亟待明确。

 

建议

 

  一是加强制度设计,协调部门合作。一方面急需中央合理、清晰地界定各个部门的职责分工、监管范围,同时要求各部门从国家、政府治理的全局来对待“三证合一”制度;另一方面,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完善税收相关法律法规。

  二是建立跨部门信息传递与数据共享的保障机制。按照统一规范和标准,改造升级各相关业务部门信息管理系统,规范数据格式和数据接口,实现数据信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二问:税该咋收?

 

  如何将新办“一照一码”户及时纳入税收管理?如何应对因基础信息错误可能导致的税款入库级次错误等执法风险?

 

建议

 

  施“一照一码”制度后,税务机关应尽快实现与工商部门的数据平台端口无缝对接,共享“一照一码”注册登记信息。定期对接收的新登记注册户开展纳税身份甄别,确认负有纳税义务的,及时纳入税收管理,其他的予以剔除。纳税人经营范围、所属行业等信息是税种核定、确定税款入库级次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照一码”后,相关部门对注册登记信息的审查把关趋向宽松,错误数据数量可能会明显增多。对关键信息、敏感信息和疑点信息,应及时调查核实,规避风险。

 

  新办纳税人如当期未发生纳税义务是否必须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是否必须对其进行跟踪监控、催报催缴?

 

建议

 

  按现行规定,即使纳税人当期未发生纳税义务,也必须按时到税务机关办理零申报,如果未办理或逾期办理,均面临被税务机关处罚的风险。税务机关如果未履行催报催缴的职责,也面临绩效考核失分或被上级问责等风险。

  建议修订现行制度,对未发生纳税义务的,不再对是否办理零申报作硬性的规定。对该类纳税人,除征期内例行纳税提醒外,不再开展催报催缴,改为按一定比例对纳税人的申报真实性抽查。如发现纳税人有应申报而未申报的,按偷税严厉惩处。

 

三问:发票该咋管?

 

  “一照一码”制度实施后,纳税人主动与税务机关直接接触的最大机会就是申领发票。今后,发票管理将取代税务注册登记,成为整个税收管理的基础。

  大幅简化市场准入手续,带来了创业场所等核心登记信息是否可靠的问题。如果无法确认纳税人生产经营地址等信息的真实性,不只是发票管理风险增大,催报催缴等日常税源管理活动也将无法进行。

 

建议

 

  采取过渡性管理措施。

  第一,新注册登记纳税人首次申领发票应限量限额。对于首次申领发票量额较大或用量出现异常增长等情况的,应把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规模等信息的实地调查核实作为前置条件。

  第二,尽快取消纸质发票,全面实行电子发票。电子发票能够改变过去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发票使用以及生产经营情况的监控管理滞后和被动的窘境,便于税务机关通过网络实时监控和掌握纳税人的发票开具信息。同时,纳税人能够方便快捷地实时在线领购、在线开具。

 

四问:户籍该咋管?

 

  “一照一码”制度实施后,目前的税务登记证将退出历史舞台,相伴而生的是户籍管理不得不面对的两大风险。

  漏征漏管风险。“一照一码”制度实施后,目前解决漏征漏管现象的三道管理屏障将失效。一是注册登记屏障消失。二是将税务登记信息与工商、质检等部门的注册登记信息比对分析,是目前清理漏征漏管户普遍采用且行之有效的手段,今后将因失去比对参照物而失效。三是同步推进的“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简化创业场所登记手续的改革落实后,负责注册登记的部门对填报的创业场所及凯发最新官方app下载的联系方式等信息不再调查核实,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将大打折扣,目前常用的现场排查等户籍管理方法今后恐怕很难奏效。

  管理执法风险。随着“一照一码”制度的快速推进,如果税收征管法等相关法律条文及税收管理员制度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未能及时跟进,无疑将形成大量的法律“陷阱”和制度“陷阱”,管理执法风险剧增。

 

建议

 

  对接“一照一码”制度,尽快完成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并与有关部门建立通畅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以减少基层一线的管理执法风险。

 

五问:税收征管如何对接“一照一码”?

 

  当前,“一照一码”改革主要面临三大挑战。一是现行相关法律制度面临尽快完善的挑战。二是当前税收服务与管理面临改革创新的挑战。三是深化信息管税面临新的挑战。

 

建议

 

  是加快税收法律制度的修订和相关政策调整,赋予“一照一码”证照合法地位。二是加快“一照一码”改革步伐,对其合法性进行公告,尽早实现全国联网通行。三是税务机关应参与社会信用代码赋码规则的制定,尽快升级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和税收征管规范。建议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使用字母和符号编码,统一使用数字编码。此外,建议有关部门及时调整办事程序和提交材料要求,明确企业变更、注销内容的办理程序,形成一整套规范合法的工作流程。

 

更多建议

 

  完善相关法律。目前尚未有阶位较高的法律、法规对“三证合一”作出明确规范。“三证合一”内涵的界定、相关部门的权限和义务、工作体制的修订和完善等,都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由于处于改革的探索阶段,法律、法规缺失的问题尚未充分暴露。一旦改革步入“深水区”,难免会出现各自为政、推诿扯皮等现象。因此制定法律、法规,梳理规章、制度等工作在现阶段应开始筹谋。

  统一全国标准。目前,由于未出台统一的规章制度,各省对“三证合一”改革都处于探索和摸索之中,导致“三证合一”改革的结果性展示载体——“证”,有五花八门的趋势。有企业反映,由于制式不统一,在本省领取的证照外省并不认可。形式关是改革中需攻破的又一关口。

  推进部门联动。目前,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和公安等政府机关对“三证合一”证件效力予以认可。但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三证合一”的认可度尚有不足,各大银行均未因“三证合一”的推行而修改资料提供要求。

  建设信息平台。应进一步开发信息平台功能,挖掘操作潜力,从而利用办公平台和数字传输,进一步实现数据的即时接收,节省办理登记时间,便于工作人员操作。在保证数据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开放数据接口,将电子数据信息和影像扫描信息共享到各自的信息系统中,有效避免二次录入导致的信息失真。国税、地税局开放非正常户接口,允许“三证合一”登记平台实时访问征管系统中的非正常户认定信息,形成强化户籍管理合力。建议开放查询权限,省局、市局、县(区)局用户可以查询统计全省范围内通过“三证合一”平台办理登记的所有内容。

  流程应该闭环。目前,“三证合一”工作流程为:工商局受理登记后,将登记信息发送给国税、地税局和技术监督局,技术监督局采集信息后,将信息再发送给国税、地税局,国税、地税局编制税务登记代码后,发送给工商局。在实际工作中,技术监督局在未将信息发送给国税、地税局前,税务机关无法进行下一步工作。因此建议修改为:工商局受理登记后,将全部信息发送给技术监督局,技术监督局采集信息后,将全部信息发送给国税、地税和工商局,国税、地税局编制税务登记代码后,发送给工商局,形成全闭环管理。

  改革最好一步到位。目前多地实行的“一照三码”只是“三证合一”改革的过渡做法。“三证合一”改革最终目标还是应集中在“一照一码”上。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从现在起即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登记制度改革,避免从“一证三码”再过渡到“一照一码”。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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